鞍山市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检测单位出具资质报告
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润诚工程检测中心,短时准确高效的出具检测报告,欢迎合作沟通!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工程质量的检验
是由发包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具体规定,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等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工作。而对于承建方来说,已经竣工的工程项目只有在经过验收程序,且验收合格后,才意味着全面履行了施工合同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对工程施工了施工阶段监理,在整个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以原材料质量和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质量预控为重点的、有的放矢的开展监理工作。
我们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及动态管理控制的方法。 事前控制内容包括:
① 严格按程序办事,完善和收集工程建设前期各类资料;
② 把好合同关,做到责任明确、有章可循;
③把好资质关,对施工总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进行审核,同时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包括质量责任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进行审查;
④ 把好勘察设计关,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及时整理会审纪要;
⑤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关,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质量管理上有工艺标准、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或工法,使整个施工过程科学合理、有序的进行;
⑥把好工程开工关: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到位(资质证书齐全)、机具进场、施工管理体系及制度基本完善,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⑦ 实行混凝土浇捣申请制度,各分项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证。
事中控制内容包括:
①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认真如实地建立过程控制资料,如材料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三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以及施工方案的资料,作为验收的依据;
②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每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必须经过班组自检,各工种之间上下道工序之间交接检,做好记录和签证,报监理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