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厂房安全性鉴定内容包含:地基沉降、歪斜、缝隙、填充墙结构预制构件、木结构构件、地基与基础、混泥土结构预制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技术参数的检测一般为当场检测。钢结构预制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实验法检测不锈钢板材试样抗压强度,不锈钢板材弯曲强度实验方式检测不锈钢板材试样弯折形变工作能力。
做为第三方厂房安全性鉴定组织,针对厂房安全性鉴定的常见内容为:
1、房屋工程建筑、结构概述调研;
2、房屋工程建筑、结构平面设计图核查;
3、房屋应用状况调研;【广东方十房屋检测鉴定】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4、房屋完损状况调研;
5、房屋形变测量;
6、房屋行为主体结构原材料抗压强度检测;
7、融合当场检测结果,出示检测汇报。
厂房安全性检测时,结构或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校核,需要时还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校核。结构分析与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分析与结构或构件的校核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
2、结构分析与结构或构件的校核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3、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本标准等级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确定。根据不同期间内具有相同的原则,可对风荷载、雪荷载的荷载分项系统按目标使用年限予以适当折减。
当结构构件受到不可忽略的温度、地基变形等作用时,应考虑它们产生的附加作用效应。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构件的实际状况和已获得的检测数据按下列原则取值:
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按原设计标准值取值;
2、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性能已显着退化时,应根据实测数据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取值。
3、当砼结构表面温度长期高于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高于150℃时,应按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规范计入由温度产生的附加内力。
4、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结合结构实际的变形、施工偏差以及裂缝、缺陷、损伤、腐蚀等影响确定。
5、当需要通过结构构件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性能和使用性能时,应按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厂房安全性检测对象可以是工业建、构筑物整体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
厂房安全性检测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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